“价值亿元人民币”的“斗彩鸡缸杯”
陶瓷艺术馆展品
浙江师范大学陶瓷艺术馆内景
“我丢了两对“斗彩鸡缸杯”,价值起码在6亿元。”不久前,网上一则新闻报道,厦门警方接到民间收藏爱好者老梁的报警电话称自己丢失了2对4只“斗彩鸡缸杯”。“斗彩鸡缸杯”是明代成化年间皇帝御用酒杯,因其杯壁上画有公鸡、母鸡,故称鸡缸杯。现存于世的明成化斗彩鸡缸杯被公认为是真品且保存完整的甚是稀少。2014年4月8日,玫茵堂珍藏的明成化斗彩鸡缸杯在香港苏富比重要中国瓷器及工艺品春拍上,以2.8亿港元成交价刷新中国瓷器世界拍卖纪录。鸡缸杯之贵重不言而喻。
这样一件宝物的失窃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乌龙事发生了,老梁的这4只鸡缸杯底部没有“大明成化年制”的年款,而是在杯身上写着“宫廷御器宪宗皇帝御用”字样。随后,警方回应表示,这4只“斗彩鸡缸杯”经厦门市文物鉴定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初步鉴定为仿品。一时间,舆论关于这件事情以及民间收藏的是是非非甚嚣尘上。
一场官司
近些年关于民间收藏的闹剧和纠纷就不曾停歇过,可谓五花八门,匪夷所思。不久前爆出浙江师范大学新开的陶瓷艺术馆被网上公开信举报收藏展览赝品。收藏界知名博主“花市暂得楼”(本名梁晓新)在微博中评论“国宝帮新一波队形来袭,居然连浙江师范大学都无奈被沦陷……”之后,又有狄秀斌、孙海芳等十名浙江收藏爱好者发表公开信致浙江省教育厅,“该馆所展示历史“文物”中,充斥着大量的假、仿“文物”,而这种假、仿“文物”居然在浙师大的圣地上以历史文物的面目展示于众,毁人三观、贻害子孙!”知名网友“西风”(本名张星忠)在自己的新浪博客上转载了相关文章并被新浪博客推荐首页阅读。
浙江师范大学陶瓷艺术馆180多件藏品中大多数都是浙师大美术学院退休教师、收藏家李舒弟的个人捐赠。本报记者采访李舒弟时,他表示,这些网络文章的转载发表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了极大侵犯,“这件事情之前,网络搜索我的名字都是正面介绍,现在已经和赝品假货联系在了一起。”他委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卫清对张星忠和新浪博客提起了诉讼。
是无据打假还是“国宝帮”逆袭
钱卫清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发表和转载文章的作者都没有到浙师大陶艺馆现场近距离观察就一口认定展品是假,“表面上这是一起侵权案件,实则是收藏界一些利益集体对民间收藏家的“无据打假”。”钱卫清说:“探讨和评论是应该鼓励的,但是需要遵循学术规范。通过自媒体批评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乱扣帽子,甚至使用侮辱和贬损的语言,混淆视听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因此这起诉讼是要为当前古玩“真假”探讨的法律边界划定一个底线。”
本案被告之一张星忠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并不是文章的撰写者也不是首发者,但是他认为“虽然没有现场看到展品,但是通过基本常识以及网上高清图片可以认定浙师大陶艺馆展出的瓷器多为赝品”。张星忠说,“艺术品收藏是一门对收藏者本人知识结构文化素养要求极高的行业,很多普通民众并不了解内里详情,这种时候,我们知道真相的人就有义务站出来。”
收藏原本是一件雅事,缘何如今成了一件难事,甚至收藏界的这潭活水愈发浑浊?国宝帮又是如何横空出世?
“国宝帮是收藏界近年兴起的一个说法。”艺术品经纪人、北京国民画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马静对本报记者说,“通常指那些常买假货,却自以为都是国宝级古董的人。”
国宝帮这一名词最初起源于一些收藏论坛,大约从2004年开始被频繁引用。钱卫清认为“此次事件,国宝帮是躺着中枪,很多民间收藏家的出发点是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上流散的文物艺术品”。
无论名称如何界定,如今的确存在这样一个“抱团取暖”民间收藏群体。近年来的收藏热让一些实际并不具备收藏常识的普通爱好者大批涌入这个领域,一些人以为可以轻易“捡漏”。然而现实残酷,中国散落民间的文物,尤其是明清以前的文物极其稀少,明清的珍贵文物流传至今的也大都流传有序。而非法盗掘是被国家严厉打击的。有的人不明就里收了赝品或仿品又不愿意相信“命运之神和自己过不去”,因此就找有相同遭遇的群体互相承认和支持。
“他们聚集到某些网站后被一致大加赞美或者被推荐今天展览明天评选,一个普通的收藏爱好者突然在自己的生活圈里收获巨大成功,不晕头才怪!”张星忠说,这些人慢慢就形成了一个群体,“在这些人眼里,没有破烂货,超大汉白玉梳妆台、接近三米高的古代玉人……他们收藏的器物比馆藏文物工艺更复杂,时代特征可以随便穿越;收藏规模令人瞠目,超大复杂形制的红山玉、黑皮玉、三星堆玉器成系列摆放。他们利用公众对收藏行业的陌生,策划编造几个诸如接收国外巨额遗产、祖辈临终透露藏宝秘密、潜伏海外拍卖场捡漏若干年的传奇收藏故事,就足以让大众目瞪口呆。”
缺少权威鉴定机构与专家
收藏界的乱象追根溯源是鉴定难问题。文物鉴定也好,艺术品鉴定也好,迄今没有标准,更没有规范,全凭鉴定者本人的“眼学”功底,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业内鉴定结论一般在专家圈里实行“一票否决”,意思说只要邀请众多专家里有一个存疑,该件藏品就被打入“冷宫”。所以邀请专家鉴定是一件颇有风险且“闹心”的事。
钱卫清告诉记者,收藏者谈到鉴定首先想到的就是出身于各大博物院、博物馆等文博系统的专家,“但是他们从事的是文物认定工作,是对已经出土的,真假不存在问题的遗址、物件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进行研究总结和评级工作,对新出土的文物认识并不是完全了解。”
目前,文物行政部门管理下的鉴定机构或个人仅包括以下三种:一是1986年成立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及此后陆续成立的省级文物鉴定委员会,主要开展国有馆藏文物鉴定定级工作、国家征集文物鉴定工作、刑事案件所涉文物的鉴定工作以及文物拍卖标的鉴定审核工作等;二是1950年以来陆续组建的15家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经国家文物局授权开展进出境文物的鉴定审核工作,并配合海关,对进出境监管过程中的疑似文物进行鉴定;三是为加强对文物拍卖企业资质管理,确保文物拍卖企业的经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经国家文物局确认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
记者从国家文物局了解到,多年来,文物系统上述有关博物馆、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文物鉴定委员会等开展了馆藏文物征集鉴定、文物司法鉴定、文物销售与拍卖标的审核、文物进出境审核等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文物鉴定工作机制和相应的标准、程序,培养了一批素质较高的鉴定人才,在博物馆日、文物遗产日等期间举办免费的民间收藏文物公益性鉴定服务。但除少数机构外,一般不开展商业性文物鉴定活动,也不出具书面的文物鉴定意见,未能有效发挥国有鉴定人才资源的社会作用。由于缺乏监管,社会上业已存在的民办文物鉴定机构整体诚信不高,鉴定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因文物鉴定引发的纠纷、诉讼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民间收藏文物鉴定的混乱已成为文物市场诸多问题及矛盾的重要根源之一。
针对这一情况,国家文物局曾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活动,起草了以文物鉴定资质资格和责任管理为核心的管理办法,但因缺乏上位法依据,一直未能实行。媒体及公众关注民间文物“觅鉴无门”、呼唤文博机构开展正规与常态鉴定业务、期待建立规范的文物鉴定秩序,尚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在此背景下,国家文物局自2014年起,遴选有条件、有意愿的国有文博机构开展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目前已遴选天津市文物开发咨询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龙博文物司法鉴定所、西泠印社艺术品鉴定评估中心、厦门市文物鉴定中心、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广东省文物鉴定站、云南文博文物评估鉴定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开展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工作,以逐步探索和建立对文物鉴定人员、鉴定程序、鉴定标准及鉴定结论的科学管理模式,从而为建立民间收藏文物鉴定管理制度积累经验。
尽管自去年开始鉴定试点工作,但邀请到国家鉴定委员会委员这个级别的专家鉴定也是一种奢望。也有个别委员碍于情面进行咨询,但也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只是口头指点一番,绝不见诸文字。“业内专家”无法提供鉴定服务,而收藏热又高温不下,加之鉴定又不需要职业门槛,于是众多伪专家应运而生,“言真派”大行其道,进而与收藏界、拍卖界的一些人结成利益团体,收藏乱象愈演愈烈。
文物鉴定的背后,既有专业知识的问题,更有利益交换驱动,于是一些鉴定专家迷恋上了“走穴”的刺激。“这些人辗转全国各个地方,只要有人给钱,什么都敢鉴定,明明一眼假的地摊货,藏家说什么年代,证书就开什么年代,毫无职业道德可言。”张星忠说。
也有人说,收藏鉴定不能仅仅依据“眼学”,不光要请专家鉴定,还应该有国家权威部门的科技鉴定。马静说:“现代科技手段只能检测材质,而且误差大,通过碳十四测定法可以测定年龄,但是无法精确到代,因为一个值在50年到100年都是差不多的,没有变化。”由于文物艺术品的特殊性,如标本信息不全面、高仿科技不断被攻破等以至于科技鉴定都有不确定性,就连国际公认的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科技鉴定都曾出错。
藏品合法性与真伪难以确认是私营博物馆硬伤
几乎每一个搞收藏的人内心都有一个博物馆梦:把自己一生心爱之物妥善安置。同时,将藏品收入博物馆亦是对其品质保证的最佳背书方式之一。关于我国博物馆登记管理最早的法律法规是1993年北京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博物馆登记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了私营博物馆的登记,马未都的观复博物馆就是该办法出台后最早登记的博物馆之一。1997年国家文物局出台《民办博物馆暂行条例》,对民办博物馆的管理和扶持进行了相应规范。2005年,文化部又审议通过《博物馆管理办法》。近20年来,大大小小的特色鲜明的民间博物馆在有些城市已经可以与国有博物馆平分秋色。
然而,近年来,媒体不断曝光的山寨博物馆屡屡让人瞠目结舌,广州某地一个博物馆据说收藏有十万件以上珍品宝藏,身价几百亿人民币;以元青花为例,有的博物馆内光各种纹饰的“元青花大盘”“元青花梅瓶”差不多有几百件,远远超过国际上目前普遍认为存世元青花约三百件这一数量。张星忠说,“元朝没有哪座柴窑能烧出这么大直径的盘子,这就好比让元朝生产原子弹一样可笑”。
“藏品来源合法性与藏品真伪无法确认始终是民间博物馆的两个不可回避的硬伤。”有业内专家表示,一些民间博物馆赝品泛滥,甚至有些博物馆整个难见一件真品。究其原因,除了收藏者本人的鉴赏水平之外,国家文物管理部门制定机构或组织力量并未对民间所涉博物馆收藏的藏品进行严格的鉴定和评级,在《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中,仅对陈列、藏品管理等做了规定,对设立博物馆最重要的藏品真伪鉴定和评级没有严格强调,也没有作为核心内容来对待。
浙师大陶艺馆也因“设立博物馆必须进行文物鉴定”的争议被置于风口浪尖。对于这一点,李舒弟及其律师钱卫清表示,在浙师大筹建陶艺馆之初对法律和“鉴定难”的现实作了考量,最后决定以“艺术馆”而非“博物馆”的形式进行展览,既是对法律的遵循,也是对文物鉴定在学术上没有标准规范、在司法上也无法作出鉴定结论的现实困境的对策。浙师大依托本校物理学系等部门的科技鉴定手段,以及本校艺术院系、浙江文物机构专家和其他社会资源的支持,对展品进行把关,“靠自己不靠别人”被李舒弟称为是“浙江人说干就干的创新做法”。
“拍卖不保真”之痛
文章开头的老梁为了证实自己所收藏的鸡缸杯是真品,拿出了香港嘉保拍卖公司的一份“保留价材料”,“如果是假的,香港那边不可能给我拍卖。”
而马静告诉记者,有一些买家、卖家与拍卖公司联合炒作,或自买自卖或幕后雇托儿,以高价买回自己的作品和赝品,这一高价就成为其“合法身份”,在二次拍卖中引诱新入行的买手接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黑拍和假拍的背后都程度不同地存在欺诈、自我炒作、洗钱行贿、贪污等不法行为。比如拍卖欺诈,一些拍卖公司公然拍假,即便作者本人出面质疑和澄清,拍卖公司仍然置若罔闻。
拍卖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下次担保责任”。这条“拍卖不保真”规则被认为是传承了中国传统古玩行规“打眼自认倒霉”。拍卖行业一直强调其合法性也是有历史渊源的。业内诸多人士认为,由于这一规定,致使拍卖行业敢于公然拍假甚至参与造假,等于“慢性自杀”。同时,该条规定与民法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是违背的。
张星忠说:“在成熟的国外艺术品收藏市场,出售艺术品的机构都能提供严格的保真服务,一旦你购买的艺术品被权威机构鉴定为假,购买者会得到全额赔偿。出事的鉴定专家将被永久剔除出行业。但在我们国内,无论是民间购买还是拍卖,购买艺术品都是自己负责,买对了算走运,买错了只能自认倒霉。专家的鉴定仅仅作为参考,不负法律责任。出货方也不负责任,退货连门儿都没有,这也是赝品泛滥的根源之一。”
一位业内专家对记者说,文物收藏乱象是一个历史的必然,这些乱象毫无疑问是存在的,也确实有一部分人搅浑了一池清水,但是无需因此而因噎废食,关键是要秉持正确的收藏理念和心态。“正如所有的股评家的观点只是一家之见一样,鉴定专家的意见对投资者也只是参考意见,避免上当受骗的唯一途径是多学习,努力让自己成为专家。”